中国史专业历史文献学方向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1. 蒙古史文献古籍与档案资料研究。包括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夏金元、明清时期有关北方民族史和蒙古史的汉文、蒙古文、满文文献;元明清及民国以来蒙古文、满文等民族文字档案资料。
2. 近现代蒙古史历史文献研究。重点研究国内外所藏有关近代以来的蒙古历史的各种文献资料。主要包括清末以来的重要历史文献、资料性著述等基本史籍;旧地方志、各种旧报刊、档案文献和书籍所载有关近现代蒙古史和内蒙古地区史史料;海外蒙古文及日、俄等不同语种有资料。
二、培养目标
具备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民族史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汉语文外,须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和一门学科民族语文。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严谨的学风。能够利用蒙古语、满文等民族文字文献资料并能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毕业后既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又可从事文化、新闻和行政部门的工作。
三、基本学制和申请学位最长年限
学习年限: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5年。
四、培养方式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负有对研究生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各学科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确定各学科灵活多样的研究生培养方式,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团队作用、有利于调动研究生主动性和创新性的培养机制,显著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与能力。
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竞争和淘汰机制,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关于联合培养和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院将另行制订指导意见。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类别 |
课程名称 |
周学时 总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任课教师 (职称) |
备注 |
公共学位课 |
外语 |
4/64 |
4 |
2 |
研究生院安排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32 |
2 |
1 |
研究生院安排 |
|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16 |
1 |
1 |
研究生院安排 |
|
|
公共选修课 |
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1/16 |
1 |
|
研究生院安排 |
讲座 |
研究生职业规划与创新创业 |
1/16 |
1 |
|
研究生院安排 |
讲座 |
|
专 业 学 位 课 |
史学理论与方法 |
2/32 |
2 |
1 |
田宓副教授 |
|
文献学通论 |
4/64 |
4 |
1 |
希都日古研究员 |
|
|
版本目录学 |
2/32 |
2 |
2 |
希都日古研究员 |
|
|
蒙古史研究 |
2/32 |
2 |
1 |
包文胜副研究员 |
|
|
蒙古历史文献 |
2/32 |
2 |
1 |
宝音特古斯副研究员 |
|
|
民族史语文学 |
2/32 |
2 |
3 |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宝音特古斯副研究员 |
|
|
专业选修课 (含跨学科课程) |
古代汉语 |
4/64 |
2 |
1-2 |
韩慧玲讲师 |
|
满语文 |
4/64 |
2 |
1-2 |
宝音特古斯副研究员 |
|
|
蒙古语文 |
4/64 |
2 |
1-2 |
明·额尔敦巴特尔副研究员 |
|
|
突厥语文 |
4/64 |
2 |
1-2 |
包文胜副研究员 |
|
|
专业外语 |
2/32 |
2 |
2 |
周太平教授、额尔敦巴特尔副研究员、额日登巴雅尔讲师 |
|
|
中国近代史研究 |
2/64 |
2 |
2 |
周太平教授、田宓副教授 |
|
|
中国近现代史史料 |
2/64 |
2 |
2 |
乌力吉陶格套副研究员、 娜荷雅讲师 |
|
|
蒙古史史料 |
2/64 |
2 |
2 |
张岱玉副研究员、玉芝副研究员、乌力吉陶格套副研究员 |
|
|
北方民族史 |
2/32 |
2 |
1 |
包文胜副研究员 |
|
|
中国古代史研究 |
2/64 |
2 |
1 |
朝克图研究员、额尔敦巴特尔副研究员 |
|
|
中国古代史史料 |
2/64 |
2 |
2-3 |
包文胜副研究员、张岱玉副研究员、玉芝副研究员 |
|
|
《元朝秘史》导读 |
2/32 |
2 |
3 |
额尔敦巴特尔副研究员 |
|
|
中外历史教育比较研究 |
2/32 |
2 |
1 |
周太平教授 |
|
|
档案与蒙古史研究 |
2/32 |
2 |
3 |
玉芝副教授 |
|
|
《元史》精读 |
2/32 |
2 |
3 |
张岱玉副研究员 |
|
|
蒙古高原历史地理 |
2/32 |
2 |
1 |
张岱玉副研究员、乌力吉陶格套副研究员 |
|
|
科技考古学概论 |
2/32 |
2 |
2 |
李哲讲师 |
|
|
契丹、女真文文献导读 |
2/32 |
2 |
2 |
额尔敦巴特尔副研究员 |
|
|
蒙古法律文献导读 |
2/32 |
2 |
2 |
图雅讲师 |
|
|
蒙古法制史 |
2/32 |
2 |
2 |
乌力吉陶格套副研究员、图雅讲师 |
|
|
《史集》导读 |
2/32 |
2 |
2 |
朝克图研究员 |
|
|
前沿讲座 |
2/32 |
2 |
1-3 |
导师安排 |
讲座 |
总学分和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
必修课:≥19
公共学位课:7学分,其中:
政治理论课:3学分
第一外语:4学分
专业学位课:≥12学分
选修课:≥13学分
公共选修课:1-2学分
专业选修课:≥12学分
六、论文环节
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论文工作环节,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必修环节任务。
1.开题
各学科培养方案应规定研究生阅读有关文献尤其是外文文献的最低数量,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论述学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成果、工作计划等关键问题。
博士研究生开题原则上在入学后第3学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的第2学期完成。博士生培养要充分发挥导师组作用,开题由各学科专业组织,由若干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或副教授参加。
硕士研究生在第3学期完成开题报告。硕士生开题由院系组织,由若干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副教授或有硕导资格的讲师参加。
2.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检查研究生个人综合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状况、指导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必要环节。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4学期末进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4学期末进行。各类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院系自行制定明确的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
3.学术活动
研究生学习期间须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并填写学术活动记录表,记录学术活动内容和收获。
各学科专业应明确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总次数和主讲次数要求;博士生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
4.实践环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在校内外有条件的实践单位或部门进行实习、实践环节训练,实习实践时间由导师安排。
七、学位论文
按照国家对研究生的要求,硕士研究生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博士生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最低字数根据各学科要求自行规定。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按照《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执行。
研究生完成了培养计划所要求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则准予毕业;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相关文件执行。
八、个人培养计划
1. 个人培养计划是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和毕业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过程中,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提出修改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同意,方可进行修改。
2.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学习与研究进度、论文开题时间、写作时间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