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2019年硕博连读招生实施细则

2018-11-15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推进研究生招生培养机制改革,吸引校内优秀硕士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依据《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变法(试行)》,特制定本细则。

本系硕博连读招生并入“申请-考核”制统一执行,具体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和考核方式参照《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范围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考核科研能力和潜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

本次硕博连读生选拔范围为本校相关学科的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生档案在本校。

二、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良好,治学严谨,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未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

4.必须满足《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5.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国际、国内期刊或学术会议(由材料审核小组认定)发表(或已录用)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三、附则

 本细则由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