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系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进研究生招生培养机制改革,吸收校内优秀硕士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规范和完善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学位点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选拔原则和选拔范围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突出考核科研能力和潜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工作。
2.选拔范围为本校历史学科相关专业二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并要求无固定工作、无工资收入。
第三条 选拔基本条件
1. 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
2. 学习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未出现补考或重修现象,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
3.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或者其他达到所在学科报考“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外语水平要求。
4. 身心健康,符合我校相关要求。
5.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的第一作者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国际、国内期刊或学术会议(由材料审核小组认定)发表(或已录用)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第四条 选拔程序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初试,选拔程序参照“申请-考核”方式实行。报名时间、报名材料、考核程序与录取公示等与“申请-考核”方式类同,并要求:
1.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硕博连读”。
2. 专家推荐由申请人指导教师推荐,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作科研报告并由专家评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第五条 培养方式
1. “硕博连读”研究生以全日制形式采用“2+3”培养模式(2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学习年限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时间开始计算,一般为5~6学年,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学年。
2. 采取由导师负责的指导小组进行指导,指导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依据该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制定。
第六条 学科综合考核
1. “2+3”模式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于博士研究生阶段第一学年内参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综合考核,并不得以硕转博资格考试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代替学科综合考核。通过综合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论文工作阶段。
2. 未通过综合考核者,仍按硕士生培养。不能按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但在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学年。
第七条 本细则由内蒙古大学蒙古历史学系负责解释,自招收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起施行。
内蒙古大学蒙古历史学系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