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系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强化我系研究生选拔机制、日常管理、培养过程的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内蒙古大学和我系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与机制
第二条 2021 年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由学校和博士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分级管理,以博士培养单位为主体进行选拔和考核。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博士培养单位具体制定实施细则,并接受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监督。
第三条 2021年我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名额由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及其附属单位统筹分配,以实际审批和公示为准。招考方式主要有四种: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招考方式和具体名额之间,不限比例,从优选拔,互相调剂。除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之外,其他两种方式,统一纳入申请考核制和本实施细则统一管理。
第四条 2021年我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选拔拔尖创新型人才为目的,以科学评价为导向。由考生自主“申请”,“教授委员会”组织“考核”,“教授委员会”制定考核内容和方式,并根据考生的一贯学业、科研业绩、考核表现(包括笔试、面试、问答等环节)等因素,综合评定。评定标准,基于学校标准,但高于学校标准。
第五条 2021年申获我系申请-考核并取得正式学籍的博士研究生,可在正常学制之内,由内蒙古大学每年提供12000元助研津贴。优先参与和评审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补贴”,及其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优先参与和评审内蒙古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优先选派参加重要国际会议并申领相应补助。优先资助半年至一年的国外访学或交换之申请。具体优惠政策,以学校实际公告、审批和发放为准。
第三章 基本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 我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之考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学习态度端正,科研能力突出,思想品德优秀,无弄虚作假行为。
(二)学历学位条件:符合教育部关于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条件,符合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
(三)人事关系条件:考生应为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不接受各类在职人员申请;考生入籍之后,为全日制全脱产学生,人事关系和档案必须调入内蒙古大学统一管理。
第七条 我系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考核之考生,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会参考下列要求:
(一)外国语文能力要求。英语语种考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大学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托福(TOEFL)72 分,或雅思(IELTS)5.5 分,或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本科以上学位。俄语语种考生,必须通过大学俄语四级及以上,或通过大学俄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在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本科以上学位。日语语种考生,必须通过大学日语四级及以上,或通过国际日语能力测试(新N2)及以上,或在日本获得本科以上学位。
(二)民族语文能力要求。少数民族考生,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文和民族语文开展学术研究的,或在民族地区高校(民族语文授课)获得本科以上学位的,欢迎报考。非少数民族考生,能够熟练使用民族语文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的,或在民族地区高校(民族语文授课)获得本科以上学位的,欢迎报考。
(三)学业能力要求。考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欢迎报考。考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属于“申报书”中正式在列的“项目组成员”,欢迎报考。考生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有受政府或所在高校资助,赴海外访学或交换半年以上经历的,欢迎报考。
(四)科研能力要求。考生必须以唯一作者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国内外重要出版社发表或出版过学术成果,成果数量要求1 篇(部)以上,成果质量以“教授委员会”认定为准。
第四章 工作环节与流程
第八条 凡申请我系2021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的考生,应按国家、学校、院系三级规定流程及时提交数字化和纸质版材料,并按要参加相应审核,具体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综合考核、决定录取、监督复议等。
第九条 网上报名。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报名,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并按要求提交和上传电子版材料。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11 月25 日-2021 年1 月8 日。
第十条提交材料。考生应提前联系我系,并向我系提交正式材料,清单如下:
(一)《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全彩证件照和全彩生活照,个人基本信息(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有志于从事的研究领域和学术方向、自高中以来的教育背景,学业奖励和学术成果,博士阶段的学习计划和研究计划等。
(二)《报考内蒙古大学2021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三)《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
(四)两封所在学科领域教授以上职称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全文必须手写,信封必须密封完好未开启。其中,若为考生硕士导师的,则应提供硕士导师之外的第三封《推荐信》。
(五)本科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正式备案的《开题报告》纸质版)。
(六)学业能力证明材料。如奖学金证书原件、项目申报书原件和参与项目证明原件、访学或交换生证明原件等。以上证明材料,如不便提供原件的,须经我系允许后,提供全彩复印件。
(七)科研能力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或著作原件,仅提供“用稿通知”的,须同时提供论文全文。以上证明材料,如不便提供原件的,须经我系允许后,提供全彩复印件。
第十一条 资格初审。
(一)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之后,应及时与本系取得联系,同时按时提交或寄送上述全套原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接收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 号内蒙古大学北校区蒙古学学院大楼四楼蒙古历史学系办公室,王达来收,邮编:010021,办公室电话:0471-4994579,联系人手机:18347551291。考生提交我系申请材料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 日中午12 时(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我系系办在接到所有考生提交的全套材料之后,成立“2021 年蒙古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小组”,由系领导负责,研究生教务秘书(或辅导员)参与,组织先期形式审查。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学业能力、科研能力、学位论文等基本情况,同时给出资格初审意见。
(三)“2021 年蒙古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小组”在经过初步遴选之后,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按要求将《建议入围考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待研究生院审批通过,返还我系审批结果之后,我系系办正式发布《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四)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抄袭舞弊、学术和道德伦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回避和隐瞒客观事实的考生,我系有权直接取消其资格。
第十二条 综合考核。
(一)考生通过公示期之后,我系成立“2021 年蒙古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小组”,小组一般由“教授委员会”成员承担,且人数不少于5 人,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答辩形式,主要考核环节及其基本要求,分述如下:
1.考生个人展示环节。采取考生汇报形式,考生制作幻灯片PPT,介绍和展示个人基本情况,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联系方式等),有志于从事的研究领域和学术方向、自高中以来的教育背景,学业奖励和学术成果,硕士阶段的学习和学位论文情况,博士阶段的学习计划和研究计划等,时间控制在30 分钟之内。
2.思想政治考核环节。采取考官问答形式,考官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个人学习经历,进行基本考察,考核结果形式为“合格/不合格”。
3.外国语文考核环节。采取考官问答(或笔试)形式,分“口语测试”和“听力测试”两部分,考核结果为“百分制”,仅记录原始成绩,但不计入综合考核的总分,不影响考生综合考核的排名。
4.民族语文考核环节。采取考官问答(或笔试)形式,仅设“交流能力”测试,考核结果为“百分制”,仅记录原始成绩,但不计入综合考核的总分,不影响考生综合考核的排名。
5.学术专业考核环节。采取考官问答形式,主要分“前沿信息和基础知识测评”(25 分)、“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发展潜力测评”(35 分)、“思维、应变、表达能力测评”(20 分)、“大学以来的科研兴趣、方向、学习成绩测评”(20 分),考核结果形式为“百分制”,是考生综合考核的主要成绩。
(二)以上所有环节,均必须具有完整书面记录,并留存电子影像资料,存档3年。
第十三条正式录取。
(一)我系申请对外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 个工作日。
(二)凡通过公示期的拟录取考生,可根据学校具体要求,办理后续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监督复议。
(一)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考核”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招考结果全面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内蒙古大学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考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考试办法程序、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答复考生提出的质疑。
(四)实行复议制度。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电话:
0471-4992114;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 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603;邮编:010021;邮箱:ndyjsyzsb@imu.edu.cn;传真:0471-4992114。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系2021 年蒙古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的各工作小组成员,由我系领导委任和组建,主要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十六条 我系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起草和执行,前期宣传、接收考生材料,受理考生的咨询、建议、意见、投诉和举报。“教授委员会”负责本《细则》的审议、修订和解释,同时负责申请-考核制度在我系的具体实施。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内蒙古大学蒙古历史学系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