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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专业古代史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09-01

一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本学科重点开展蒙古及中国北方民族史与北族王朝史研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完整的中国通史教学体系与中国北方民族史及北族王朝史的教学,以培养具有中国通史基础,掌握民族史学科语言及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的具有国际视域的专门人才为目标。在科研方面,主要从事蒙古及其先民东胡、鲜卑、契丹、室韦—鞑靼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匈奴、突厥、回鹘、女真—满洲等北方民族历史,兼及这些民族部族入主中原所建立的北族王朝——北朝、辽、夏、金、元、清史研究。近现代蒙古史研究领域更是本学科的重中之重,因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蒙古近现代史、区域史、中国北部边境史地研究以及东北亚-内陆亚国际关系史长期受到本学科重视。在近现代史研究领域,成果显著。

本学科拥有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民族史历史文献学等四个独具特色的专业方向。中国古代史专业以如下四个研究方向进行研究。 

1. 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史:涵盖整个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历史和民族关系史学科领域的同时,发掘利用多文种文书档案,注重研究蒙古高原古代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领域。

2. 辽、金、元史:发挥本学科点的既有特色和优势,着力发掘契丹,女真,蒙古文等民族古文字史料的同时、利用汉、日、俄,波斯,阿拉伯等多语种文献史料,并且与田野调查资料相结合,重点研究辽、金、元史领域课题。

3. 明清史:注重利用满蒙汉等多文种档案资料,重点研究明蒙关系、满蒙关系、蒙汉关系以及十五世纪至十九世纪蒙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史诸领域。

4. 中国民族文化史研究:包括古代中国社会文化各个领域的兴衰演替、发展嬗变史,如民族文化,传统(原住民)文化,思想、宗教习俗和学术文化等。

二、培养目标

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广泛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具有完整的中国通史、中国北方民族史的知识体系,注重从中国史、蒙古史、世界史多层面、多角度认识历史的能力。要求具备掌握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并在学术上具有国际视域,成长为中国及国际历史学界研究蒙古史、内陆欧亚民族史、近现代蒙古史及蒙古国研究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学者。毕业后能够成为既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又可从事文化、新闻和行政部门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基本学制和申请学位最长年限

中国古代史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的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含硕士阶段2年或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6年,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6年。

四、培养方式

中国古代史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实行科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研究生教育与国家工程(项目)紧密结合的新机制,推动我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负责对研究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类别

课程名称

周学时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任课教师

(职称)

备注

公共学位课

外语(博)

4/64

4

1

研究生院安排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

2/32

2

1

研究生院安排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博)

1/16

1

1

研究生院安排

 

专业学位课

史学研究理论与方法

2/32

2

1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中国古代史研究

4/64

4

1-2

朝克图研究员、

张岱玉副研究员

 

专业选修课

(含跨学科课程)

文献学通论

2/32

2

1

希都日古研究员

 

辽金元史研究

2/32

2

3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Sinology与日本东亚史学史

2/32

2

1

周太平教授

 

清近代蒙古史档案文献

2/32

2

3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

 

蒙古史研究

2/64

2

1

朝克图研究员

 

蒙古史海外文献选读

2/32

2

2

周太平教授、

朝克图研究员

 

 

中国近代史研究

2/64

2

1-2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周太平教授

 

六、总学分和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

总学分≥17学分

公共学位课                         须修 2门: 7学分

专业学位课                        须修 2门:≥ 6学分

专业选修课(含一门跨学科专业课)  须修 2门:≥ 4学分

七、论文环节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论文工作环节,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必修环节任务。

1.开题

中国古代史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应阅读研究相关文献,尤其是第一手中外文史料。开题报告应清晰地论述学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成果、工作计划等内容。开题报告原则上在入学后第3学期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的第2学期完成。

2.中期考核

检查博士研究生个人综合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指导博士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在入学后第4学期末进行。

3.学术活动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要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

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所选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论文选题应是能够由作者独立完成的、且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意义的成果。论文最低字数为8万;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相关管理单位文件要求规范和统一。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经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内蒙古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九、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是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和毕业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过程中,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提出修改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学科方向及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学习与研究进度、论文开题时间、写作时间的安排。

 

中国史专业近代史方向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本学科重点开展蒙古及中国北方民族史与北族王朝史研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完整的中国通史教学体系与中国北方民族史及北族王朝史的教学,以培养具有中国通史基础,掌握民族史学科语言及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的具有国际视域的专门人才为目标。在科研方面,主要从事蒙古及其先民东胡、鲜卑、契丹、室韦—鞑靼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匈奴、突厥、回鹘、女真—满洲等北方民族历史,兼及这些民族部族入主中原所建立的北族王朝——北朝、辽、夏、金、元、清史研究。近现代蒙古史研究领域更是本学科的重中之重,因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蒙古近现代史、区域史、中国北部边境史地研究以及东北亚-内陆亚国际关系史长期受到本学科重视。在近现代史研究领域,成果显著。

本学科拥有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民族史历史文献学等四个独具特色的专业方向。

中国近代史是区别于世界近现代史,专以中国为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叙述主体的一门学科,其所属一级学科为中国史。内蒙古大学所设博士研究生中国近代史专业除了扎实掌握中国近现代史基本知识,注重研究近代中国的民族问题和边疆问题,包括相应的政策、制度史,民族关系史;重点研究蒙古民族和蒙古地区相关的经济史、思想史、社会史等各领域课题;还重点研究中国近代民族关系与对外关系史。

二、培养目标

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广泛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具有完整的中国通史、中国北方民族史的知识体系,注重从中国史、蒙古史、世界史多层面、多角度认识历史的能力。要求具备掌握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并在学术上具有国际视域,成长为中国及国际历史学界研究蒙古史、内陆欧亚民族史、近现代蒙古史及蒙古国研究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学者。毕业后能够成为既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又可从事文化、新闻和行政部门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基本学制和申请学位最长年限

中国近代史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的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含硕士阶段2年或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6年,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6年。

四、培养方式

中国近代史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实行科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研究生教育与国家工程(项目)紧密结合的新机制,推动我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负责对研究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类别

课程名称

周学时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任课教师

(职称)

备注

公共学位课

外语(博)

4/64

4

1

研究生院安排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

2/32

2

1

研究生院安排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博)

1/16

1

1

研究生院安排

 

专业学位课

史学研究理论与方法

2/32

2

1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中国近代史研究

4/64

4

1-2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周太平教授

 

专业选修课

(含跨学科课程)

近代史史料

2/32

2

2

周太平教授

 

文献学通论

2/32

2

1

希都日古研究员

 

近代中日关系史

2/32

2

1

乌力吉陶格套副研究员

 

清近代蒙古史档案文献

2/32

2

3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

 

蒙古史研究

2/64

2

1

朝克图研究员

 

 

中国古代史研究

2/64

2

1-2

朝克图研究员、

张岱玉副研究员

 

六、总学分和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

总学分≥17学分

公共学位课                        须修 2门: 7学分

专业学位课                        须修 2门:≥ 6学分

专业选修课(含一门跨学科专业课)  须修 2门:≥ 4学分

七、论文环节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论文工作环节,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必修环节任务。

1.开题

民族史历史文献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应阅读研究相关文献,尤其是第一手中外文史料。开题报告应清晰地论述学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成果、工作计划等内容。开题报告原则上在入学后第3学期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的第2学期完成。

2.中期考核

检查博士研究生个人综合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指导博士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在入学后第4学期末进行。

3.学术活动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要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

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所选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论文选题应当是能够由作者独立完成的、且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意义的成果。论文最低字数为8万;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相关管理单位文件要求规范和统一。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经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内蒙古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九、  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是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和毕业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过程中,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提出修改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学科方向及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学习与研究进度、论文开题时间、写作时间的安排。

 

中国史专业历史文献学方向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本学科重点开展蒙古及中国北方民族史与北族王朝史研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完整的中国通史教学体系与中国北方民族史及北族王朝史的教学,以培养具有中国通史基础,掌握民族史学科语言及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的具有国际视域的专门人才为目标。在科研方面,主要从事蒙古及其先民东胡、鲜卑、契丹、室韦—鞑靼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匈奴、突厥、回鹘、女真—满洲等北方民族历史,兼及这些民族部族入主中原所建立的北族王朝——北朝、辽、夏、金、元、清史研究。近现代蒙古史研究领域更是本学科的重中之重,因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蒙古近现代史、区域史、中国北部边境史地研究以及东北亚-内陆亚国际关系史长期受到本学科重视。在近现代史研究领域,成果显著。

本学科拥有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民族史历史文献学等四个独具特色的专业方向。

民族史历史文献学专业主要研究蒙古史文献古籍与档案资料研究及近现代蒙古史历史文献研究。拥有三个研究方向:1. 蒙古文文献研究。主要研究蒙古文历史文献(包括近现代档案资料)的产生发展、表现方式、流传情况,以及文献内容等。2. 多语种民族文字文献比较研究。本研究方向,要求学生掌握多种语言,培养多语种文献的解读能力,努力发掘不同语种文献资料,通过不同语种文献资料的对比、相互补充和引证等方法,力求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3. 蒙古史外文文献研究。主要研究古代波斯文、阿拉伯文、突厥文、俄文以及日文等文献。

二、培养目标

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广泛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具有完整的中国通史、中国北方民族史的知识体系,注重从中国史、蒙古史、世界史多层面、多角度认识历史的能力。要求具备掌握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并在学术上具有国际视域,成长为中国及国际历史学界研究蒙古史、内陆欧亚民族史、近现代蒙古史及蒙古国研究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学者。毕业后能够成为既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又可从事文化、新闻和行政部门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基本学制和申请学位最长年限

民族史历史文献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的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含硕士阶段2年或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6年,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6年。

四、培养方式

民族史历史文献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实行科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研究生教育与国家工程(项目)紧密结合的新机制,推动我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负责对研究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类别

课程名称

周学时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任课教师

(职称)

备注

公共学位课

外语(博)

4/64

4

1

研究生院安排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

2/32

2

1

研究生院安排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博)

1/16

1

1

研究生院安排

 

专业学位课

文献学通论

2/32

2

1

希都日古研究员

 

蒙古史研究

4/64

4

1-2

朝克图研究员、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

 

专业选修课

(含跨学科课程)

史学研究理论与方法

2/32

2

1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Sinology与日本东亚史学史

2/32

2

1

周太平教授

 

清近代蒙古史档案文献

2/32

2

3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

 

民族史语文学

2/32

2

3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宝音特古斯副研究员

 

蒙古史海外文献选读

2/32

2

2

周太平教授、

朝克图研究员

 

 

中国古代史研究

2/64

2

1-2

朝克图研究员、

张岱玉副研究员

 

 

中国近代史研究

2/64

2

1-2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周太平教授

 

六、总学分和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

总学分≥17学分

公共学位课                        须修 2门: 7学分

专业学位课                        须修 2门:≥ 6学分

专业选修课(含一门跨学科专业课)      须修 2门:≥ 4学分

七、论文环节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论文工作环节,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必修环节任务。

1.开题

民族史历史文献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应阅读研究相关文献,尤其是第一手中外文史料。开题报告应清晰地论述学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成果、工作计划等内容。开题报告原则上在入学后第3学期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的第2学期完成。

2.中期考核

检查博士研究生个人综合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指导博士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在入学后第4学期末进行。

3.学术活动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要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

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所选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论文选题应当是能够由作者独立完成的、且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意义的成果。论文最低字数为8万;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相关管理单位文件要求规范和统一。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经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内蒙古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九、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是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和毕业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过程中,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提出修改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学科方向及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学习与研究进度、论文开题时间、写作时间的安排。

 

 

 

 

中国史专业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方向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本学科重点开展蒙古及中国北方民族史与北族王朝史研究,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完整的中国通史教学体系与中国北方民族史及北族王朝史的教学,以培养具有中国通史基础,掌握民族史学科语言及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的具有国际视域的专门人才为目标。在科研方面,主要从事蒙古及其先民东胡、鲜卑、契丹、室韦—鞑靼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匈奴、突厥、回鹘、女真—满洲等北方民族历史,兼及这些民族部族入主中原所建立的北族王朝——北朝、辽、夏、金、元、清史研究。近现代蒙古史研究领域更是本学科的重中之重,因内蒙古地处祖国北部边疆,蒙古近现代史、区域史、中国北部边境史地研究以及东北亚-内陆亚国际关系史长期受到本学科重视。在近现代史研究领域,成果显著。

本学科拥有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民族史历史文献学等四个独具特色的专业方向。

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专业包括两个研究方向:

1. 古代蒙古史:研究内容为从古至近现代的蒙古族和蒙古高原各部族的历史。立足于蒙古高原,以蒙古族历史为中心,重点研究蒙古高原不同时代的游牧民族、部族史。

2. 近现代蒙古史:从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诸方面研究近现代蒙古地区史及蒙古国史。

二、培养目标

掌握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广泛了解国内外学科前沿动态。具有完整的中国通史、中国北方民族史的知识体系,注重从中国史、蒙古史、世界史多层面、多角度认识历史的能力。要求具备掌握民族史语文学知识与技能,并在学术上具有国际视域,成长为中国及国际历史学界研究蒙古史、内陆欧亚民族史、近现代蒙古史及蒙古国研究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学者。毕业后能够成为既胜任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又可从事文化、新闻和行政部门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基本学制和申请学位最长年限

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硕博连的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含硕士阶段2年或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6年,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其学位论文的时间为6年。

四、培养方式

蒙古与北方民族史(专门史)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实行科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建立研究生教育与国家工程(项目)紧密结合的新机制,推动我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负责对研究进行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类别

课程名称

周学时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任课教师

(职称)

备注

公共学位课

外语(博)

4/64

4

1

研究生院安排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

2/32

2

1

研究生院安排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博)

1/16

1

1

研究生院安排

 

专业学位课

史学研究理论与方法

2/32

2

1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蒙古史研究

4/64

4

1-2

朝克图研究员、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

 

专业选修课

(含跨学科课程)

文献学通论

2/32

2

1

希都日古研究员

 

Sinology与日本东亚史学史

2/32

2

1

周太平教授

 

清近代蒙古史档案文献

2/32

2

3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

 

民族史语文学

2/32

2

3

宝音德力根研究员、

宝音特古斯副研究员

 

蒙古史海外文献选读

2/32

2

2

周太平教授、

朝克图研究员

 

 

中国古代史研究

2/64

2

1-2

朝克图研究员、

张岱玉副研究员

 

 

中国近代史研究

2/64

2

1-2

苏德毕力格研究员、周太平教授

 

六、总学分和各类别课程学分要求:

总学分≥17学分

公共学位课                        须修 2门: 7学分

专业学位课                        须修 2门:≥ 6学分

专业选修课(含一门跨学科专业课)      须修 2门:≥ 4学分

七、论文环节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论文工作环节,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必修环节任务。

1.开题

民族史历史文献学专业方向博士研究生应阅读研究相关文献,尤其是第一手中外文史料。开题报告应清晰地论述学位论文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与成果、工作计划等内容。开题报告原则上在入学后第3学期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转博后的第2学期完成。

2.中期考核

检查博士研究生个人综合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指导博士研究生把握学位论文方向,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原则上在入学后第4学期末进行。

3.学术活动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要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参加1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活动并做学术报告。

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所选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2年,论文选题应当是能够由作者独立完成的、且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意义的成果。论文最低字数为8万;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及相关管理单位文件要求规范和统一。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所要求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准予毕业;经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报内蒙古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内蒙古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学位管理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九、  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是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和毕业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严格遵守。在实施培养计划过程中,如果确有特殊原因而提出修改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系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

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学科方向及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设置、学期安排、学习与研究进度、论文开题时间、写作时间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