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以系负责人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研究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蒙古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系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系“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系“申请-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选拔原则
按《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三、实施范围
中国史一级学科列入当年招生计划的所有导师全部招生指标原则上均可实行“申请-考核”。
四、考核要求
按照《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考核和外语考试。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符合《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
六、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安排均按《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考生向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 内蒙古大学蒙古学学院 李老师收。邮编:010021;联系电话:0471-4994579。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1月10日(以邮戳或送达时间为准),邮寄、送达均可。
2. 材料审核
本系成立“2023年蒙古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审核小组”,由系领导负责,研究生教务秘书(或辅导员)参与,组织先期形式审查。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学位论文等情况,给出资格初审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及其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待研究生院审批通过之后,由本系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本系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小组由本系博导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对网上报名并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有如下环节:
(1)考生个人介绍:考生介绍个人情况、大学本科和硕士阶段的专业背景、学术成果和学业奖励、硕士学位论文完成情况,以及今后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研究计划等,时间控制在20分钟之内。
(2)思想政治考核:对考生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表现进行考察,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3)外国语能力考核:考生须通过本系设定的外语合格线,考试分笔试和口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录。最终考试总成绩排名不记外语成绩。
(4)学术专业考核:采取考官问答形式,主要分“前沿信息和基础知识测评”(25分)、“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发展潜力测评”(35分)、“思维、应变、表达能力测评”(20分)、“大学以来的科研兴趣、方向、学习成绩测评”(20分),考核结果形式为“百分制”,是考生综合考核的主要成绩。
以上所有环节,均须保留完整书面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三年。
七、其他
1.按《内蒙古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2.本实施细则由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蒙古历史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2日